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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了陈凯歌的第三方助孕, 真的违法吗?
发布时间:20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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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第三方助孕违法吗?


第三方助孕是辅助生殖里的终极解决方案,相比于人工授精、试管婴儿,它所挑战的伦理底线更高,这也是凯歌导演的片子一出,马上在网上引发争论的原因。

 

 

△图片来源:《宝贝儿》截图


讲真,第三方助孕是否违法,其实不像网友们说的那么绝对。目前国内和第三方助孕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两个,分别是原卫生部2001年《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和2003年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与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都明确提出,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第三方助孕技术。注意,禁止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并不是第三方助孕技术本身。


对于你这样有需求的一方,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而我们都知道有个原则:法无禁止即可为。我认为这是电影中有错的地方,对违法的具体内涵表述不清晰。


政策的豁口还不仅仅体现在这里。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正式颁布,揭开了“实施全面二孩政策”的序幕。其中有一个细节值得推敲——草案中原本注明的“禁止以任何形式进行第三方助孕”的条款,最后的修正案中被删除了。这也意味着,立法者对界定第三方助孕本身是否违法依然存在争议,所以采取了较为谨慎的观望态度。既然国内的医疗机构被禁止实施第三方助孕,海外第三方助孕就成了唯一的合法路径。中国政府对于海外第三方助孕这个群体,采取默许的态度。尤其是第三方助孕孩子回国入籍这个环节上,从来没有设置障碍,只要父母一方为中国公民,孩子就可以顺利获得中国国籍。


02、哪些国家第三方助孕是合法的?


总体来说,各国分为四类:


第一类完全禁止,比如中国、法国、德国以及美国的部分州(比如印第安纳州、纽约州)等,这也是多数国家的选择。


第二类部分禁止,比如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以及美国的部分州(比如新泽西州、弗吉尼亚州)。部分禁止的意思是,非商业的、出于人道主义的第三方助孕申请是被允许的。举个例子,一些先天没有子宫的女性,如果找到了愿意第三方助孕的志愿者,在没有商业交换的前提下,是可以进行的。


第三类不置可否,比如比利时、希腊、墨西哥等国家,没有相关法律来规定第三方助孕是否合法。当然,也就没有相应的保障措施,管理比较混乱,不建议作为第三方助孕的备选。


第四类完全合法,比如俄罗斯、乌克兰、格鲁吉亚以及美国的大部分州。这些国家和地区有完整的第三方助孕产业,并且受到本国法律的严格保护。美国技术最好,服务最完善,价格也最贵,普遍在100万人民币以上。俄罗斯的医疗条件和美国差不多,但价格差不多是美国的一半,所以性价比最高。乌克兰、格鲁吉亚等国家的条件稍差,但最便宜,差不多在40万左右。

 

贵是都挺贵,但有了法律保护,能避免很多麻烦。举个例子,如果凯歌导演的片子是放在这些国家拍,当出现第三方助孕妈妈想把孩子据为已有的冲突时,解决方案是现成的。像俄罗斯,人家的《联邦家庭法》就规定了,第三方助孕双方在协议阶段就要约定孩子出生证上的父母名字写的是谁。完成父母确认登记后,第三方助孕妈妈就无权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03、政府看到的是法规,刚需者看到的是希望


第三方助孕广受关注的背后,是庞大的需求。2013年,当时的卫计委妇幼健康司在官网发布过一个数据,全国不孕症的发生率大约在7%-10%,也就是说每100对夫妇中就有约7-10对夫妇患有不孕症。2019年,锦欣医疗赴港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称,2017年中国大约有4770万对不孕症夫妇,预计到2023年,这一数字将增加至约5620万对。有人认为这个数字有夸大,但不孕不育者众多,是不争的现实。这其中有一部分会选择试管婴儿等辅助生殖手段。但是,成功率大概只有 50% 到 60%。对由于子宫疾病等客观因素无法怀胎与分娩的女性、一部分高龄失独夫妇、独身者、同性伴侣来说,第三方助孕,是他们想要一个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孩子仅剩的希望。


健哥的一个同事,从36岁开始做试管婴儿。辗转3年,5次取卵,3次受精卵未着床,2次没保住自然流产。40岁时,她扔掉了比砖还厚的一沓病例,告诉自己再也不想孩子的事了。但前不久健哥接到了她的电话,说这次想试试第三方助孕。健哥一方面希望她慎重考虑,另一面也帮她向做海外第三方助孕生意的朋友咨询。这位朋友的团队曾经成功将一对去世夫妻的冷冻胚胎通过第三方助孕的方式孕育成新生命,抚养这个孩子长大成人的,则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他做这件事最初也有矛盾:花甲之年的老人就算通过第三方助孕如愿合法获得了一个孩子,在他们体力、精力、经济能力都有限的情况下,对孩子是否公平?可是,他后来告诉健哥:“当你面对他们绝望、无助的眼神时,根本说不出一句反驳的话来。”


04、第三方助孕的伦理风险,载入史册的“孩子M案”


第三方助孕之所以争议这么大,一个原因是伦理风险很大。我们先讲个故事。1985年,美国纽约,两对夫妇因为一份第三方助孕协议坐到了一起。甲方是一对医生夫妇,典型的中产阶级,妻子因为疾病无法生育。乙方是一对开垃圾车的夫妇,靠政府救济金度日。协议内容是甲方提供男性精子,乙方提供女性卵子和子宫,进行有偿第三方助孕,价格是1万美金。一年后,乙方顺利生下一名女婴,这个时候,他们反悔了,拒绝了1万美金的报酬,决心自己抚养孩子。双方僵持不下,甲方将乙方告到了法庭。1987年,案件在美国新泽西州开庭审理,为了保护孩子的隐私,庭审中只以M相称,这就是人类第三方助孕史上最著名的“孩子M案”。

 

 

△在《宝贝儿》里任敏扮演的第三方助孕妈妈也是到了快分娩的时候后悔了,不想把孩子给出去。图片来源:《宝贝儿》截图


案件经历了两次判决。一审时,法庭判断第三方助孕契约有效,将孩子判给甲方。引发公众强烈反对。二审时,新泽西州高等法院推翻一审判决,认定第三方助孕合同无效,恢复了乙方妻子作为母亲的权利,但考虑到孩子的成长环境,暂由甲方进行监护,乙方可随时探望。这个案件中的每一个参与者,其实都是受害者。甲方和乙方都没有获得孩子完整的抚养权,孩子也被迫成长在一个畸形的,和社会伦理格格不入的家庭环境中。这也是为什么如此重视人权的美国,至今仍有将近一半的州,不承认商业第三方助孕的合法性。


05、是祸躲不过


30年后,类似的故事在中国上演。2016年,国内首例因非法第三方助孕引起的监护权、抚养关系纠纷案在上海宣判。一对夫妻通过第三方助孕生下双胞胎,用的是男方的精子和第三方助孕者的卵子。若干年后,男方去世,其父母将女方告上法庭,希望夺回孩子的监护权,因为孩子和女方没有血缘关系。


案件同样经历了反转,一审判决孩子由祖父母监护,二审把监护权交还给了女方。理由是,第三方助孕虽然违法,但孩子是无辜的,遵从“儿童利益最大原则”,女方更适合抚养孩子。这两个纠纷说明了同一件事,亲子关系的不确定性,是第三方助孕最大的风险。这也是为什么,在没有相关法律保护的国家里,“争子”都是第三方助孕行业里永恒的话题。但千万不要以为有了法律,就一定能够万事大吉。像这种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永远都会有未知的幺蛾子在等着你。健哥就听说过一个真实的案例。国内一对夫妻,通过中介联系到了乌克兰的第三方助孕机构。前期都很顺利,肉身飞去乌克兰促排,胚胎移植到第三方助孕妈妈体内,成功测出怀孕信号,接下来要做的就是等着10个月后去把孩子抱回来。


但一个月后,中介突然告知,第三方助孕妈妈流产,大出血,需要这对夫妻支付6万元手术费。如果不给钱,就立马销毁在医院的剩余所有胚胎。在夫妻俩表示不会支付这笔费用后,中介立即就把他们拉黑了。这样的事在海外第三方助孕中并不少见,相隔两地,语言不通,贪便宜找了低价中介,即便是在合法第三方助孕的国家,也很容易让自己陷入被动的境地,因为你并不具备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06、商业第三方助孕还是无偿第三方助孕?


很多人说反对第三方助孕,但其实他们反对的是“商业第三方助孕”。BBC于2013年拍摄的纪录片《第三方助孕者之家》中,很多印度妇女看似自愿,其实是受到父权社会和市场经济的双重压迫,沦为“生育工具”和待价而沽的商品。

 

 

△有偿,是第三方助孕的争议之一。图片来源:《宝贝儿》截图


有人提出“无偿第三方助孕”,认为排除经济利益的干扰,第三方助孕妈妈就像志愿者,完全出于自愿,尊严并没有受到侵犯。且为避免伦理纠纷,第三方助孕者与供卵方不得有任何的血缘关系。但第三方助孕不是“你的孩子借住在我的子宫10个月”这么简单,在怀孕分娩过程,孕母需要为孩子提供营养,可能出现各种并发症,怀孕生子可以说仍是一道生死关。没有合理的补偿,对第三方助孕妈妈是不是更不公平?而没有利益,又有多少人真的会出于自愿来第三方助孕呢?另外一个被更少提到的话题是,万一通过第三方助孕生下的孩子不健全,那么这个孩子的命运将会如何呢?


07、阳光化、规范化才是对各方的保护


第三方助孕有太多的难题和争议。坚决反对第三方助孕的人认为应该“从法律层面全面禁止第三方助孕”,但不得不承认的事实是,需求不会因此而消失。无论海外第三方助孕,还是地下非法第三方助孕产业,都已有一定规模。健哥认识的业内人士,将中国对于第三方助孕立法的消极态度认定成是一种默许。但他们也承认无论是海外第三方助孕还是地下第三方助孕,在中国都没法抬得起头。在这样的状态下,其实参与其中的每一个人,都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健哥认同应该“立法来规范第三方助孕产业”,是部分放开还是完全放开,如何解决其中的伦理难题,需要细细忖度。


既然需求挡不住,那就让它走在阳光下吧。不是说这样就能解决所有问题,而是说,规范化以后,无论是想要宝宝的父母、第三方助孕妈妈、还是新出生的孩子,才有了得到关照和保护的基础。就说这么多,祝你愿望成真。